关于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的通知

作者:城市学院… 审核:林锦彪

发文单位:城市学院办公室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06-5-15


院内各单位及各位老师: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下发通知,从200641日开始实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并面向广大高等教育战线的工作者吸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个人会员。为配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现对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1、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的原则。凡符合入会条件的院内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自由申报。

2、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邮寄申请登记表和入会申请并交纳会费,申请登记表加盖学院公章即可,费用自理。

3、申请人需要向教务处(黄江英老师,22680892)交申请登记表和入会申请的复印件各一份作备案。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本单位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的组织落实工作及相关咨询工作,希望热心于教育科研工作的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吸收个人会员的几点说明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申请登记表

 

城市学院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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