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住房办理程序
1、如教职工需要申请入住樟村教工生活区,请填写《住房申请表》,并交给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到人事处,人事处核准后,教工本人凭《住房申请表》到总务处办理手续,吴老师开具《住房通知单》,安排入住。
2、如教职工需要退房,请填写《退房申请表》,并交给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到人事处,人事处核准后,教工本人凭《退房申请表》到总务处办理退房手续,吴老师开具《退房通知单》,教工退房后将钥匙归还管理员,管理员在通知单上签完字后交回给吴老师,退房手续办理完毕(水电费和房租的截止扣除以交还钥匙日为准)。
3、如教职工需要申请调整樟村教工生活区的住房,请填写《住房特殊安排申请表》,并交给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到人事处,人事处核准后,教工本人凭《住房特殊安排申请表》到总务处办理调整手续。
4、总务处根据房源实际情况安排住房、办理各种住房手续,并向教工介绍各种住房的面积及房租标准。
附表:
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七日